一、香港留学进修计划(IANG)
中国香港进修移民,即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是香港政府鼓励境外学生赴港留学并打算留港工作、生活而制定的一种移民入境政策.申请人通过入读香港全日制大学,从而获得读书签证,并在往后7年内受聘于香港企业7年后,申请人及其家属亦可获得香港特区护照。每年10月到次年5月开放申请及面试,随后的9月份入学。
项目优势
*时间短、风险小,费用低
*考取的硕士学位受到国家教育部承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享有留学生政策落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
*就读时间灵活。最快1年可以拿到香港硕士学位,学历国际国内皆认可。*获发香港身份证后,享受与香港本地居民同等福利
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入境记录
*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专才)
香港专才计划工作签证是专为赴港工作 (自雇和他雇均可)的非香港本地人提供的一项工作签证。其旨在吸引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或专业人才到香港工作,借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这些内地人才必须拥有香港本地人所缺乏或无法及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只需一份当地的雇主offer即可申请。
项目优势
1,自主创业或受雇他人均可
2,申请条件低,申请流程快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入境记录
2,大专学历,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若为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拥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申请人在香港有公司或者有香港公司愿意录用申请人;目香港公司所在行业与申请人过往的工作或学历相关。
3申请人需已确实获得聘用 (自雇和他雇均可),且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该工作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4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 须与当时香港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经验和成绩
三、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优才)
中国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俗称“香港优才”,其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到香港定居,借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无需投资,无风险,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调整于2015年5月正式实施,更适合大陆申请人。优才分为“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两种申请方式。
项目优势
1,申请资料简单,申请流程快,9-12个月
2,无外语要求,不要求雅思成绩,会中文或英文就可以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入境记录
2,学士或以上学位,或拥有良好专业技能、文件证明的行业成就。
3,良好的中文(普通话或粤语) 或英文能力
4,单人10万人民币以上的资产证明;家庭20万人民币以上的资产证明
5,申请人需选择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中的一项来获得合格分数:
A综合计分制: 最高225分,最低及格分数80分 (根据申请人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打分)
B 成就计分制: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一项即可获得满分225分,不符合者则无法提交申请
四、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才)
香港特区政府在10月19日发布2022施政报告,宣布一项全新的“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简称“高才通”),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及高学历的高端人才到香港发展。2022年12月28日,“高才通”计划正式推出上线高端人才计划将针对高新、具有学历、工作经验人才,发出为期2年的签证,便利人才来港探索机遇,补足香港缺乏人才行业及专业人才。
申请条件
“高才通”计划的申请类别分为A、B、C三类
A类:申请人要求在紧接申请前1年的全年收入达到港币250万或以上;(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除外)
B类: 申请人要求曾获得世界百强大学的学士学位,并在申请前5年内累积至少3年工作经验;
“世界百强大学”的评定以4个排行榜为准,包括泰晤士排名 (THE) 、QS、USNews、Shanghai Ranking;以5年内的排名为准;百强大学的专业教育学院、附属学院等等不包括在内。
C类: 申请人要求在申请前5年内获得世界百强大学的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少于3年;
每年一万申请配额,先到先得;5年内的计算以毕业年份为准
五、续签服务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延长逗留期限(续签)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来港就业的专业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以雇佣身份逗留36个月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较短者为准)。他们可在其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迟逗留期限。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所定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成功申请者仍会以雇佣身份留港,而其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以3-2年的模式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以较短者为准)批出。
逗留条件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以雇佣身份来港的专业人士只可从事入境处处长所批准的雇佣工作。他们须事先得到入境处处长的批准,才可转换工作。有关申请需在申请人仍然符合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所定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考虑批准。至于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的顶尖专业人士,他们如在获准逗留期间转换工作,只需以书面通知入境处。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延长逗留期限(续签)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他们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在提出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学园毕业生均须已获得聘用,而受聘从事的工作须通常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是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如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则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通常会以3-3年的模式获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逗留条件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他们在获准逗留的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处处长的批准。